未婚夫送我入獄,我帶娃消失他卻瘋了
屏幕里正播放着一檔法治人物專訪。 主持人問:“顧大律師,從業十年,您覺得最艱難的一次辯護是甚麼?” 我眯眼挨着座椅休息,直到那個熟悉的聲音穿透電流響起,帶着一貫的冷靜與自持。 “是我未婚妻的案子。她天資聰穎,卻爲了利益出賣公司機密。” “當時,我是她的辯護人。但我拒絕辯護,並親手提交了關鍵定罪證據。” “因爲正義不分親疏。” “既然她犯了錯,就需要接受懲罰。作爲未婚夫,親手送她進去,是我對正義最後的忠誠。” “今天是她出獄的日子。” “我依舊會站在正義的一方,等待改過自新的她回來。” 我是要改過自新。 但我改的,是愛你的這顆心。 這輩子,我們再也不見。
女友讓我當司機,我反手舉報公司
爲了女友林婉,我放棄出國保送的名額。 甚至賣了老宅去照顧她癱瘓的媽。 五年後她風光回國,卻挽着一個西裝革履的男人。 “鄧安,這是我老闆趙總,以後你就給他當個司機吧。” 我強忍屈辱點頭,想着只要她前途光明,當條狗我也認了。 直到那天去送車鑰匙,隔着虛掩的門縫聽到裏面的調笑聲。 “那傻逼真以爲你媽癱瘓了?” “不演苦情戲,哪來的冤大頭把名額讓給你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