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公拒絕給我買三塊錢的甜筒,我果斷離婚
當老公第三次拒絕我時,我提了離婚。 “就因爲我不給你買三塊錢甜筒?” 他瞪大眼睛,像在看一個無理取鬧的瘋子。 “對,就因爲這個。” 我的聲音平靜得可怕。 “程暖,你三十歲的人了,能不能別作妖?”他煩躁地抓了抓頭髮,“結婚過日子跟談戀愛不一樣!” 商場明亮的燈光下,我看見玻璃倒影裏陌生的自己。 眼角發紅,嘴脣顫抖,手裏還攥着一張被揉皺的百萬退款單。 我突然想起大二那年,他省喫儉用兩個月,就爲給我買一條連衣裙。 而現在,我們之間隔着的,何止是一個三塊錢的甜筒。
男友青梅逼我捐獻爺爺遺體,首長直接把葬禮辦在醫院
爺爺是抗美援朝老兵,他走後,我去醫院太平間接他。 男友的青梅醫生卻把遺體捐獻書砸到我臉上。 “簽了再走。” “撿破爛的祖孫倆,捐獻屍體是你們這輩子唯一的正經事吧。” 我紅着眼睛拒絕:“我爺爺是抗美援朝英雄,死後要進烈士陵園的!” 她笑得直不起腰,伸手就去掀白布,“還抗美援朝英雄?林晚你編故事能不能走點心?” “就他那穿打補丁衣服、撿爛菜葉的樣,說他是漢奸我還信點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