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失蹤三天,丈夫在搜“多久能宣告死亡”
結婚五年,結婚紀念日被丈夫忘了四次。第四次,我在他車裏摸到了閨蜜的同款口紅,婆婆卻勸我:“她要是生了孩子,你當親生的養。”心灰意冷的我獨自進山散心,卻摔斷腿被困深谷七十二小時。而我的丈夫、閨蜜、父母、婆婆沒有一個人報警。搜救隊找到我時,我睜眼的第一句話,讓他們後背發涼:“報案的人……是誰?”假失蹤遇上真算計,這次,換我端菜上桌。
酸爽!閨蜜偷臉上位,訂婚宴當場被一萬四千張自拍錘爆
閨蜜花三年整成我的臉,偷我保研名額、學我穿衣、仿我笑容,最後搶走我男友,還想鳩佔鵲巢我的公司。她夜夜對鏡練我的笑,笑說:“再像一點,就能殺了。”她自以爲天衣無縫,卻不知我早已佈下天羅地網——一萬四千張偷拍自拍照,成了釘死她的最後一根棺材釘。訂婚宴上,兩張一模一樣的臉同臺,兩百賓客見證,誰能笑到最後?高智商反殺爽文,步步爲營,一雪前恥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