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不進去的全家福, 我成了自己的戶主
我三歲被送去姑姑家,父母說等安頓好就接我回去。 安頓好那年,弟弟妹妹都上小學了。 直到十八歲我才被接回,媽媽拉着我的手哭着說要把欠了十五年的愛都補給我,以後就是一家人了。 可今年拍全家福,媽媽說鏡頭太小,六個人影響構圖美感。 媽媽順手把我推向門外:“你個子高站那邊,回頭讓攝影師把你P進去就行。” 我孤零零站在門口,看着鏡頭閃了五次光。 照片洗出來那天,我翻遍整本相冊,連妹妹養的貓都有鏡頭,唯獨沒有我。 妹妹指着那張合影嬌笑:“這纔是整整齊齊的一家人呀。” 我看向媽媽,那我呢。 媽毫不在意地擺擺手:“你從小沒跟我們一起長大,習慣自己待着也挺好。” 當晚我填了邊境支教的申請表,落戶地寫的是三千公里外的一個縣。 手續辦完那天,全家正在討論要不要把我睡的那間客房改成茶室。 沒人在意我戶口本那一頁空了,就像沒人在意照片裏少了我。 茶室裝修隊進場那天,我檢票登上了去往邊境的列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