妻子爲了滿足小男友當副總的願望,假裝車禍失憶,要革了我的職位。 我路過時偷聽到小男友對妻子說: 「你這樣做,就不怕姐夫不再理你了嗎?」 妻子卻不以爲意: 「也就讓你玩七天,到時候我就說自己記憶恢復了,他還能怪罪一個病人不成?」 我腳步一頓,沒有戳穿她的謊言。 第二天會議桌上,妻子拍桌說小男友纔是她的老公,要我滾出公司,並且上交所有項目的時候。 所有員工都看着我,等着我來阻止妻子無理取鬧的行爲。 可我沒有反抗,只是乖乖簽下了離職同意書。 可她不知道,項目遞交的期限只有七天,而且甲方只認我這個核心人員。 七天之後,她非但不會如願,還將面臨天價賠償和牢獄之災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