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工爲女友湊醫藥費的第三年,她再次生命垂危。 這三年,我取出所有積蓄,抵押父母留給我的房子。 送外賣,洗盤子,甚至去賣血。 只因她一句:“等我病好了就嫁給你。” 我繼續天真的爲她湊醫藥費。 卻在送外賣時,在高檔KTV門口聽到她和閨蜜吹噓: “江銘遠那傻小子,我隨便編個理由說病了,他就跟條哈巴狗似的信了!” “不僅把那點可憐的積蓄全掏了出來,還真跑去送外賣、跑代駕!” “聽說前幾天還去工地搬磚賺錢!” “你們說,這種男人,是不是頂級舔狗,賤不賤啊?” 那一刻,我愛了她三年的心,突然死了。 我丟下外賣,轉身給那個等了我三年的大小姐打去電話。 “清歡,你曾經說,只要我願意娶你,你就願意嫁給我,這句話還算數嗎?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