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人節當天,妻子資助的學生找上家門,請我下堂。 他拿着打印好的離婚協議書逼我簽字。 妻子知道後第一時間回家跟我解釋。 “我真的是喝多了,把他錯認成你,不然怎麼會碰他?” 十年婚姻,朝夕相處,我信她只是無心之過。 可一年後留學生再次找到我面前。 一紙B超單直接甩在我面前。 “漫漫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紀,你既然不能滿足她,也不能給她一個孩子,憑甚麼霸佔着她不放?” “我很感謝你們資助我上學,可真愛無錯,我希望你不要用恩情來綁架我,我不會離開她的。” 與此同時,老婆的電話打過來了。 “這個孩子我必須留下,這是上天的禮物。” 我盯着牆面,突然覺得可笑。 “好啊,要孩子還是我,你選吧。” 妻子瞬間慌亂了幾分。 “我不離婚,孩子我也必須生,你體諒一下。” 我體諒不了一點。 掛了電話立即打給另一個人。 “時機到了,行動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