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年前,我因爲許言一句話:我不喜歡只會花錢的女人,白手起家成立了一個小型公司。 許言答應和我結婚,花着我的錢買名錶,買豪車,上會所。 即便公司瀕臨破產,也執意爲女主播一擲千金。 那晚,我正爲集資發愁,一個陌生男人闖進家裏強姦了我。 隔天,男人被抓,我得到了一筆剛好能夠填補資金空缺的賠款。 公司得以存續,我欣喜若狂,卻不巧撞破了事情的真相。 “當年要不是顧曉,媛媛早就和我在一起了!一個強姦犯三十萬,我盛天集團有的是錢,沒找殺人犯真是便宜她了!” 我顫抖着從口袋拿出那張胃癌通知單。 在生命僅剩的三個月裏,第一次撥通了那個人的電話。 “我願意成爲實驗體,爲醫學界作出奉獻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