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沈夜最忠實的舔狗。 他說看膩了我的五官,我就去做危險度極高的全臉整容。 他心臟做過手術,我就替他擋酒擋到胃出血。 結婚三年,他往家裏帶了上百個女人。 我主動替他們選牀品和打掃事後現場。 直到他爲了剛回國的初戀,在酒吧和人打架時心臟病發,再次進行了心臟移植手術。 初戀來看他時,因爲喝了我沏的茶而全身過敏。 沈夜抄起厚重的文件夾砸向我: “飄飄皮膚嫩,你就不能上點心?滾去把飄飄的過敏源給我倒背如流,不然你就滾!” 我默默轉身離開,朋友勸他哄哄我,沈確不屑嗤笑: “有甚麼好哄的?只有主人不要狗的,沒見過狗離得開主人的。” “用不了一個小時,她就會乖乖爬回來伺候我。” 可收到離婚協議那天,沈夜卻紅着眼問我爲甚麼? 我抱着他換下的心臟標本,笑道: “因爲我愛的從來不是你,而是你身體裏,原本屬於你小叔的這顆心臟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