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花三千萬爲妻子建的音樂廳,她轉手送給了別的男人。 她在拍賣會上當着幾百人的面跟我搶東西,只爲了給那個“有天賦”的流浪歌手買把一百萬的小提琴。 更絕的是,在我五十億的簽約現場,她居然爲了那個男人當衆說我品德有問題。 “薔薇,你花一百萬買把小提琴送給一個連小提琴都不會拉的人,這叫甚麼?” “他可以學!” “用一百萬的學費?我們結婚五年,你甚麼時候變得這麼大度善良了?” “我只是想幫助一個有夢想的年輕人!” “幫助?那爲甚麼不用公司名義資助?爲甚麼要當着幾百個商界朋友的面跟你丈夫搶東西?” 五年的婚姻,我以爲她只是一時糊塗。 可她卻爲了一個陌生男人一次次背叛我,踐踏我的尊嚴!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