領證前夕,周旭言的再婚寡嫂檢查出髒病,被丈夫打到流產。 聽聞消息,跟我在荷國旅行的他當即將我扔下,跑回國內替寡嫂討公道。 按照當地民俗,落單的我被他們強迫走婚,足足走遍了三十八個男人的家。 直到我像破抹布一樣被人扔出家門,周旭言纔打來電話: “嫂子經受不了打擊,正好,荷國那邊比較亂糟,你就說得病的人是你。” 我聲淚俱下求他接我回去,他卻氣得提高音量: “連大嫂的醋都喫?以後把咱們的孩子給大嫂撫養,算是你將功折罪!” 可他還不知道,我身染瘧疾發高燒。 肚子裏的孩子......已經沒了,以後再也沒有生育的可能。 後來,身爲荷國首富的第三十九個走婚對象,高調向我求婚。 我同意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