婆婆說我是文化人,會算賬,要把家裏的鐵飯碗交給我。 結婚第一天,她就把全家三個人的工資存摺塞我手裏,語重心長。 “咱們工人家庭,就指望你把日子過紅火。” 後來,廠裏要集資蓋家屬樓,婆婆拍着胸脯說咱家攢夠了三千塊,讓我去交錢。 “雪梅啊,交了錢,剩下的給小川買輛鳳凰牌自行車,上班威風!” 我欲哭無淚,“媽,存摺上只剩三塊二了。” 我那老實巴交的丈夫當場掀了桌子,指着我鼻子罵。 “我跟咱爸媽的工資月月上交,一分沒留,你是不是都偷偷接濟你那做倒爺的爹了?!” 他要離婚,要我去廠委會說清楚。 我冷笑一聲:“離就離!這日子我不過了!” 拉出賬本,全家都傻了。 只有我那從海外歸來探親的“窮”爹,不動聲色地搖了搖頭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