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離婚,就穿書! 宋徽音發現自己穿成了短劇中人人喊打的惡毒女配,存在的價值,就是對照女主的優秀,讓男主喫醋,喫醋,喫醋! 女配暗戀男主,愛而不得,作天作地,最後被男女主共同整治,身敗名裂,前途盡毀。 最後還淪爲女主頭號舔狗的玩物。 穿書沒多久,認出了前夫。啥?他就是原書女主的頭號舔狗! 離異夫婦暗戳戳對暗號:“老闆,點單!” “原來你穿劇後最想念的人不是我,是飯了麼騎手?” 嫌棄相認,開始走劇情...... 宋徽音:不是,明明他倆纔是男女主,爲甚麼純得像白紙,反倒是我倆要承擔全文所有的虐戀劇情? 謝之珩(暗爽):對!不像話,毫無邏輯可言! 謝之珩:那......演不演?!!! 宋徽音咬牙切齒,狗都不——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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