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失蹤三天,等找到時,屍體被隨意丟在賭場的正中央,不着寸縷的身上青紫遍佈。 只因賭場老闆兒子將女兒當成賭注,在女兒拒絕他的表白後惱羞成怒捅死了她。 我將他告上法庭,以爲證據確鑿。 卻沒想到身爲醫院院長的丈夫,竟幫着殺人兇手僞造精神病證明, 還以受害者父親的身份,給犯人出具了諒解書。 “家寶馬上要高考了,要是你給他留下案底,會毀了他一輩子的!” “一個賤女娃而已,死了就死了,要是讓家寶輸了賭注,那他的臉往哪擱?他以後可是要繼承賭場的!” 後來我才知道,趙家寶是他初戀情人的兒子。 女兒的死,倒成了他討好白月光的投名狀。 我悲愴的跪在了市政府門口,拿出抗戰時期國家寫下的天價欠條和一級功勳章: “我甚麼都不要,只求還我女兒一個公道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