爲了報答資助我的姐姐,我答應替她照顧顧家父子十年。 可顧尋安在十歲的生日宴會上,卻用紅酒潑了我一身。 讓保鏢把我按在地上,搶走我的項鍊,還扒走我的衣服。 “那是我媽的東西,你一個鄉巴佬也配戴?” “我告訴你,別以爲害死我媽就能嫁入顧家,你做夢。” “保鏢,把她給我趕出去,我纔不要她參加我的生日宴會。” 我被按在地上,狼狽不堪,看着我一手帶大的孩子,對我滿是恨意。 而顧霆深避開我的眼睛,默認了安安對我的責罵。 這就是我犧牲十年照顧的父子,忍着心痛,遭受着衆人的指指點點。 我掙扎着爬起,“不用趕,收拾完東西我就走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