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高峰,我一腳剎車停在在市中心最堵的跨江大橋上,將車流堵得水泄不通。 不到三分鐘,交警就敲響了我的車窗。 我打開直播,遞上駕照,態度好到出奇: “警察同志,我全責,麻煩按流程處理,一定要記錄好準確時間哦。” 前世,我的總裁男友和他的祕書就是在這個時間點,開着我的車,在另一條街上撞死了一個人後逃逸。 他們清理了所有痕跡,只留下了我的指紋和車輛記錄。 我百口莫辯,被判十五年。 父母爲我散盡家財,奔波喊冤,最後病死在出租屋。 我以爲熬到出獄就能爲他們掃墓,卻在出獄前兩天,因爲“鬥毆”死在了牢裏。 再睜眼,我回到了悲劇發生的那一天。 這次我要在交警的執法記錄儀裏,爲自己創造一個最完美的不在場證明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