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影像診斷中心裏架起了直播, 當着數萬網友的面,舉起消防斧砸向了我們學校的核磁共振儀, 在彈幕裏“瘋了吧!”“那可價值幾百萬啊!”的驚呼聲中, 我被趕來的警察帶走。 “警官先生,我有罪,快把我關起來吧。” 前世,我成了閨蜜的替罪羊。 她見義勇爲,在去實習的路上施救中風老人,卻因操作不當致人死亡, 事後爲了逃脫罪責留下了我的學生證。 沒想到那老人竟然是市長的媽, 市長報警將我抓走,我因爲非法行醫致人死亡被判了十年。 父母也因爲此事慘死。 我本想出獄後蒐集到證據翻案,卻在出獄的前夜, 被閨蜜買通的獄友弄死。 再睜眼,我回到了閨蜜正在見義勇爲的這天。 既然她能誣陷我, 那我就製造一個全網絡都無法抵賴的“在場鐵證”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