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妻子結婚的第四年,公司遭遇破產危機。 爲了挽救公司,妻子從國外高薪挖來了一個拿下過數億項目的項目經理。 可在項目經理辦理入職當天,我在他手腕處看見一個蝴蝶紋身。 我臉色變了變,當即拒絕了他的入職。 妻子在得知這件事後,跟我大吵了一架。 見她依然顧執的想要把他招進來,我主動提出辭職與離婚。 妻子不可置信的看着我: “就因爲他手上有紋身?我們公司沒有這種規定!” 項目經理也主動提出:“你要是不喜歡這個紋身的話,我可以去洗掉的。” “對啊,他都這麼有誠意了,你就不要無理取鬧了。” 我嘲諷的笑了一聲: “好,只要你跟我離婚,你把公司送給他都沒有關係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