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陪陸時安創業五年。 就因爲他說一個人太累了,我直接辭掉了外企的工作。 白天,我們在寫字樓裏跑客戶,忍受無數的白眼。 晚上,我們躲在不足十平米的出租房裏。 最艱難的時候,只能喫2元不到的泡麪。 他成爲商界新貴時,當着全公司的面向我求婚。 並告訴在場的所有人,我就是陸氏的老闆娘。 直到我看到了一份股權轉讓協議,他將公司一半的股份給了帶貨女網紅。 他不耐煩地解釋道:“瑤瑤業績好,這是她應得的。” 我點點頭,不再糾纏。 只是翻開手機通訊錄,給公司最大的客戶沈總髮了一條信息。 “爸,撤資吧,這破公司我不想要了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