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十八歲那年,爸爸急着去見情人,卻因爲酒駕死在了路上。 媽媽知道後,平靜地喝下爸爸喝剩的半瓶紅酒,卻在當晚吞下了整板頭孢。 所以,我告訴我的未婚夫。 如果你哪天不喜歡我了,不必直說,你只要大醉一場,天亮後我自會離開。 未婚夫抱着我發誓:“這放心,這輩子不會再有一滴酒出現在你面前。” 七年後,我們的婚禮上,只因他的青梅送了一瓶紅酒當做賀禮,他當即就把人趕出現場,甚至當衆宣佈和她絕交。 從那天起,我才知道,原來好的婚姻不會像我父母那般落得一地雞毛。 直到三年後,公司上市的晚宴上,我發現每個人的面前都擺着一杯紅酒。 而未婚夫的小青梅,正滿臉帶笑地坐在他身旁。 “這些都是小雙親自釀的,就是爲了慶賀我們公司上市。” 他遞過酒杯時,語氣自然得像在談論天氣,完全沒注意到我攥緊的拳。 我愣了神,深深地看了一眼男人,然後找跑腿給他送了十盒頭孢。 原來媽媽乾的對,頭孢就是應該配酒一起喫才管用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