喬婉,嫁入侯府三十載,日日嘔心瀝血,爲幾個兒女操碎了心。 最後,卻被二兒子下毒謀害。 臨死前,喬婉求着大兒子和三兒子,想最後見見侯爺,卻被三兒子冷漠的告知父親在陪母親賞花,隨後一臉嫌惡的離開。 大兒子趁機逼喬婉交出陪嫁給自己還賭債,被拒絕後,對她拳打腳踢,直到她嚥氣。 七天後,喬婉的屍首發臭,衆人嫌她晦氣,草蓆丟到亂葬崗無人弔唁。 最後,只有自幼養在莊子裏的小兒子爲她埋屍刻碑。 再睜眼,喬婉重生了。 大兒子欠下鉅額賭債,求她還債?先將雙腿打折,再丟出府外! 二兒子要娶心機外室女?隨他,但要先給謀害親母的畜生一百大板! 三兒子認賊作母?還想讓她謀仕途?先罰跪個三天三夜,但是幫扶嘛!沒有! 小女兒以死相逼,上趕着給一個窮酸秀才做妾?斷親書籤下,人立刻送走! 解決完白眼狼子女後,喬婉火速和離高嫁,只帶走了小兒子,對他百般呵護,將他教養成了最年輕的狀元,小兒子也給她掙了一品誥命。 反觀侯府沒有喬婉,卻急速衰敗! 四個白眼狼子女從不屑到慌亂,再到紛紛跪求喬婉回頭! “娘,你不要我們了嗎?” “娘,我纔是你最愛的孩子,你怎麼能厚此薄彼呢?” “娘,我錯了,原諒我吧!” 原諒?好啊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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