爺爺去世後,我就徹底成了沒人要的孩子。 舅舅嫌棄我只會喫白飯,姑姑的兒子甚至對十一歲的我起了歹念。 我無處可去,只能回到四處漏風漏雨的祖屋。 那天放學後我正發愁今天的食物來源了,卻聽到了媽媽的聲音。 “我的孩子,你真是受苦了,媽媽來看你了。” 她穿金戴銀,懷裏抱着一個氣若游絲的男孩,手裏捏着一份器官捐獻的同意書。 “我給你生了個弟弟,以後就是你的孃家人,現在你這個當姐姐的必須救救他!” 三言兩語我就聽明白了她的來意,六年未見的母親抱着我同母異父的兄弟,要我無條件捐出自己的器官。 十五歲的我已經知道人情冷暖,我的母親從來都不曾愛過我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