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閨蜜約好逛街。 她居然鴿我。 我給林羨發了最後一條語音—— “給你最後一次機會,五點之前不到,就別怪我翻臉。” 語音狀態從“未讀”變成“已讀”,再沒有任何動靜。 很好。 我垂眼,點開學校論壇,發了一個帖子。 標題: 【林羨不陪我逛街,我要讓她進監獄】 正文更簡單: “三點約她陪我逛新開的SKP, 四點人影全無。 失約三次,涉嫌詐騙,已取證,準備起訴。” 一天後,警車包圍了林羨的公寓。 我吹了吹新做的裸透粉指甲,在警笛聲裏輕笑: “說了陪我逛街,你居然鴿我。 那你就換個地方吧——監獄。” 後來,江城的姐妹們都學會了一件事。 顧大小姐約逛街,再忙也要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