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皇暴斃後,年僅十二的三皇子陸承許登上皇位。 可新皇登基的第一道聖旨,就是將我那開國元帥的父親送進大牢。 本與陸承許有婚約的我,毅然退回封后詔書,嫁入攝政王府。 只因陸雲錚權傾朝野,可救我江家滿門性命。 大婚當晚,這位攝政王卻摘下真心對我的面具,徹底斷了我救父的幻想。 「江稚魚,我娶你,只是爲了搶走皇帝的一切。」 「你父親的事,也是我做的。」 「你不要妄想復仇,畢竟你江家一百二十八口人,我抬手可滅!」 自此六年,他將我束縛在這王府,日夜褻玩。 而我爲了江家,只好做他的籠中鳥,忍辱負重。 直到陸雲錚的生辰宴上,一道聖旨突然下進了攝政王府。 陸雲錚,你欠我江家的,該還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