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沈御霄從地下拍賣會里“拍”來的“野雀”。 他帶着八千萬去拍黑市裏的一批槍械,最後卻被籠子裏的我吸引: “這個活的,加三倍價,我要她能自己走出來。” 八年,我從桀驁難馴的野雀變成他懷裏溫順的金絲雀。 白天替他殺人擋槍,晚上替他做飯暖牀。 他教我用槍,也教我穿禮服,帶我挑婚戒: “只有你才配做沈夫人。” 直到婚禮當天被仇家殺上門。 我一手拿刀,一手拎着染血的婚紗,心急如焚地找他。 卻看見昏迷的沈御霄,懷裏護着一個和我八分相似的白裙女孩。 “姐姐,我纔是阿霄的白月光。” “他最愛的,就是我這張純潔無瑕的臉。” 我笑了笑,用滿是血的刀劃爛了她的臉: “那你猜,現在他還會不會要你?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