陪手底下十八線小演員趕通告,她哥哥打電話給我。 “宋經紀,櫻雪現在在哪裏,我剛發消息怎麼沒回?” 手底下十幾個藝人,幾百條消息,我抽空看了一眼夙櫻雪的位置。 “夙總,櫻雪在拍戲,沒帶手機。” 他不滿我的回答接着問。 “拍戲時間也太長了,容易和男演員產生感情,你沒提醒她保持距離嗎?” 難道我還要全程盯着她互動嗎?我敷衍他下次一定掛斷電話。 剛掛斷,又打過來。 “還沒說完,她和哪個男藝人搭戲,用了甚麼姿勢,你都要報備給我。” 導演提醒準備開拍,我很嚴肅地告訴他。 “夙總,在拍戲過程中未經許可拍照是違法的。” 這樣說應該清楚了,接着開了手機飛行模式,我以爲他有法制意識。 等到了晚上,關閉飛行模式後,收到了幾百條律師函、信息和未接電話。 夙雲楓堅信我帶他妹妹進組,是一場桃色交易,而我就是個拉皮條的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