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爲京圈知名律師,我受老公邀請,加入他的養妹蘇夢夢新成立的律師事務所。 可因爲我沒及時給重點案件的特殊援助對象做心理疏導, 她在會議上宣佈將我踢出重點法律援助項目。 緊接着,她更是當着幾十個同事的面,把我罵得抬不起頭。 “沈繁星,別以爲你有點名氣就了不起,在我這兒,你只是個關係戶!” “律所明文規定,特殊援助對象必須配套心理疏導!你明知故犯,就是砸所裏招牌!” “這個重點項目,以後你連資料都別想再碰!” 最後更是扯到私事,眼裏滿是嘲諷: “傅哥這麼優秀的人,娶了你這種老婆,真是瞎了眼!” 我冷笑一聲,轉身就走。 排擠我是吧? 正好,這律所的招牌也該直接砸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