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顧生命危險,跳入失控的洪水裏救上了落水的小孩。 市裏得知此事,給我頒發見義勇爲獎,就連小孩的父母也要給我獎勵一套房子外加一千萬現金。 可閨蜜知道這件事後卻第一個站出來反對, “救人就要當無名英雄!” “你去領獎的話,和那些市儈小人有甚麼區別?別人會說你是爲了錢才救人的!” 上輩子我就是聽信了她的鬼話,在頒獎儀式上遲遲沒有露面,還回絕了所有采訪。 突然有個匿名網友發帖。 【其實小孩就是她推下水的!所以她纔不敢出來露面!】 我還沒來得及澄清,閨蜜卻直接開起了直播。 “家人們,我給你們爆個猛料!我那個閨蜜從小就是人面獸心,爲了出名甚麼事情都做得出來!” 此話一出,我成了全網公敵,所有人都恨不得我去死。 閨蜜卻被捧成勇於說出真相,公私分明的新時代女性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