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因爲每天給員工發300餐補,被評爲本年度最具良心老闆,剛領完獎。 半夜十二點,卻突然接到實習生電話。 “老闆,我喫海鮮自助喫過敏了,你得賠錢!” 我睡得迷迷糊糊,一聽這話簡直莫名其妙: “你過敏了就去醫院,來找我做甚麼?” 對面理直氣壯: “我喫自助用的可是你發的餐補!這錢既然是你出的,那我吃出問題,當然是你的責任。” “快賠我三十萬,要不然我就去告你!” 我氣笑了。 沒想到第二天實習生真的把我告上了最高審判庭。 審判庭絕對公正,但懲罰也是常理的數倍。 如果我輸了,不僅需要賠償,還會被罰沒所有資產,被判打一輩子黑工。 如果她輸了,則被處罰高達百倍的賠償款。 可沒想到,實習生贏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