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歲時,爸爸跟媽媽分開了。 兩人都不願意要我,他們說: “爸媽有新的家庭和寶寶了,沒辦法再管你,你自己也可以的對嗎?“ 可一個三歲的孩子能做甚麼呢? 直到警察上門,兩人才決定每半年輪流撫養我。 後來媽媽的女兒每天尖叫着討厭我,爲此發了高燒。 爸爸的妻子整日唉聲嘆氣,鬧着回孃家。 "我帶咱倆的孩子已經夠累了,今天你不解決她,咱倆就離婚。” 所以當爸媽一臉爲難地看着我時。 我知道,我又要再一次被拋下了。 我咧嘴道:“爸爸媽媽,沒關係的,我可以自己照顧好自己。” 他們欣慰地笑了,隨即在學校旁租了房,僱了個保姆照顧我。 說會經常來看我,但一次也沒有。 學校要舉辦親子郊遊時,我興奮地將消息告訴了爸媽。 他們承諾會來。 可那天,誰都沒有來。 於是等他們後悔想要找回我時。 我也再沒有回頭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