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老婆辦完婚禮的第三年,我們還是沒領到證。 第一次我剛拿出戶口本,她的傻子竹馬就把橙汁撒了上去,證件當場作廢。 第二次我們剛要出門,傅言深就捂着肚子打滾喊疼,我們把他送去急診後,錯過了預約時間。 第三次車都開到民政局了,傅言深一個電話哭着說自己迷了路,老婆立刻調頭,把我一個人扔在民政局門口。 不想再這麼憋屈,我提出必須把證領了,老婆卻挽着傅言深的胳膊,緊鎖眉頭: “言深是爲了救我才變成這樣的,我得對他負責。” “我都和你辦婚禮了,晚點辦證件又能怎麼樣?分心照顧言深已經夠累了,你作爲我的丈夫,就不能懂點事嗎?” 聽着她這麼袒護傅言深,我心裏一陣苦澀,默默閉上了嘴。 手卻攥緊了公文包。 爸媽死前留給我的老房子拆遷了,到手千萬。 既然她從沒把我當家人,那剩下的日子,她帶着她的傻子竹馬一起過吧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