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爲公司簽下五千萬的訂單,可結算分成的時候訂單上卻寫着實習生的名字。 我闖進經理辦公室討要說法,經理卻拿出我花50塊吃了份外賣的證據。 趾高氣昂地指責我未經允許挪用公司公款。 我看着經理和新來的實習生坐在一起狼狽爲奸,頓時氣不打一處來。 行,這麼玩是吧,那我走! 我沒有一絲留戀,平靜地收拾東西連夜離開公司。 第二天,老闆從法國度假結束回公司,看到我空曠的工位,瞬間慌了神。 他急忙詢問我的去向,卻聽見經理得意洋洋地自誇爲公司降本增效,把我開除後。 老闆黑着臉拍了拍經理的背。 “給你三天時間,如果找不回陸青青,你們整個部門,全都一起滾蛋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