試管懷了雙胞胎後,我讓老公謝以安把15%股份轉到孩子的信託兜底。 我簽好字遞給他,他爽快應下,答應幫我做。 第二天,我手機彈出轉讓合同簽署完成的通知。 我很滿意他的效率,之後就沒再提及。 沒想到三天後,竟在妹妹的朋友圈看到那份合同的照片。 【謝謝姐夫送的生日禮物,以後也是有核心股份的人啦!】 合同封皮,和我擬的那份一模一樣。 但她很快就刪除了,估計是發現沒屏蔽我。 她是我們家的養女,從小和我的關係就很好,我拿她當親妹妹看。 我不敢相信,趁他們在給妹妹慶生,我登進公司股權系統。 受讓方那一欄,赫然寫着梁茹婧三個字,而非孩子的信託賬戶名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