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媽是海鮮市場的賣魚女,身上總有股洗不掉的魚腥味。 但她總把我洗得香噴噴的。 因爲那個開豪車的男人曾許諾媽媽,等我16歲就接我回本家認祖歸宗。 五歲那年,我摔了一跤,哭出來的眼淚變成了珍珠。 我媽看我的眼神徹底變了,她欣喜若狂,說男人的承諾算個屁,老天爺給她降了臺活的提款機。 她用賣魚的錢在郊區租了個地下室,把我鎖在裏面。 爲了讓我哭,她用凍魚的冰碴子劃我的胳膊,用撬生蠔的錐子扎我的腳心。 “哭啊!死丫頭!再哭幾顆,媽就能換個大別墅了!” 整整十一年。 我哭出的珍珠讓她住進了市中心最貴的江景房,可我失去了雙腿和雙臂,眼睛也瞎了。 媽媽嫌棄我哭不出珍珠,盤算着怎麼把我賣個好價錢。 可就在我16歲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