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歲那年,和妹妹共同遭遇地震。 因爲比她先獲救18小時,爸媽讓我18年還債。 此後的每一年,他們都要我完美復刻妹妹當時的狀態。 妹妹被石塊刺穿腳掌,我就只能用打滿石膏的腿走路。 妹妹出現缺血性休克,我就被要求每週獻血。 甚至就連妹妹長期挑食所造成的營養不良,也要被爸媽算在我的頭上。 規定我每天的攝食量不允許超過半個雞蛋。 最終在他們精心的照料下,妹妹被養的開朗活潑。 可面對兩三天就要住一次醫院的我。 爸媽卻恨之入骨。 “當初要不是你故意耍心機,薇薇又怎麼會受那麼多苦?” “這些都是你欠妹妹的,只有完成所有挑戰我們才能重新接納你。” 於是,在他們把活埋當做是我的最終挑戰時。 我主動丟掉了他們爲我準備的氧氣瓶。 爸爸媽媽。 這一次,我不再欠任何人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