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五號一大早,三十二歲的養女就打電話過來。 “媽,這個月的生活費怎麼還沒到賬!你是想餓死我們一家老小嗎?” “再給你兩個小時,趕緊把錢打過來,要不然我就抱着大寶二寶跳樓自殺!” 隔着電話我都能感受到養女的暴跳如雷,試探性地問了一句。 “妍妍,你還記得今天是甚麼生日嗎?” 養女更生氣了,語氣也重了幾分。 “甚麼日子?今天是你這老不死的給我們打錢的日子!” “你可別忘了,要不是你,我老公能那麼早死嗎?你就該養我們一輩子!” 還沒等我開口,電話那頭傳來忙音。 我流着淚喫完我六十五歲的生日蛋糕。 深吸一口氣,我就以故意殺人罪把養女告上法庭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