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前,我是名校畢業的天之驕女。 結婚後,只因生不出兒子,我成了婆家口中連狗都不如的廢物。 我以爲生下龍鳳胎就能挺直腰桿,可婆婆笑着誇完兒子,轉手就把我女兒扔進了帶血的垃圾桶。 後來,我只能帶走女兒獨自撫養。 直到第五年,兒子突發骨癌心臟病,急需親緣骨髓移植,他們登報尋找“失蹤”的女兒。 一個穿着公主裙的小女孩,出現在沈家門口: “叔叔,你是在找我嗎?” 在他們眼裏,這個自己找上門的“孫女”,是拯救他們金孫的救命稻草。 前夫蹲下身,假惺惺地哄騙:“好孩子,只要你救哥哥,想要甚麼都給你!” 我飄在空中,看着我的女兒天真地說: “這是‘捐獻協議’” “媽媽說簽了字,我就可以救哥哥了,也可以有爸爸了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