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六歲那年,我被領進沈家,給病重的真千金沖喜。 沈家人待我極好,喫穿用度皆按小姐規格,人人誇我傻人有傻福。 可沈明珠病癒後,一切就都變了。 她撕了我的新衣,打翻我的飯食。 後來她被綁架,綁匪點名要沈家一個女兒去換。 養母哭着握住我的手: “阿喜,明珠身體剛好,受不得驚嚇......你替她去,好不好?” 我點點頭,說:“好。” 被推進廢棄工廠時,我看見沈明珠站在養母身後,朝我露出譏諷的笑。 綁匪的刀子落下來時,我想: 這次,總該死了吧? 可我又被救了。 而奇怪的是,從我離開沈家那天起—— 沈明珠的身體,竟一日比一日差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