弟弟婚禮現場,我當着親戚的面遞上了房本。 婆婆諷刺道:“喲,真是我家的好兒媳,弟弟結婚給了一套房,合着用我兒子的錢給你孃家撐臉面!” “我這輩子省喫儉用,盼個金鐲子盼了十幾年,你甚麼時候往我跟前遞過?倒是對孃家掏心掏肺,拿我們老李家當冤大頭宰是不是?!” 我連忙解釋道:“媽,您誤會了,這房子是我爸媽走的時候留的,本來就是給弟弟的,跟建明的錢沒關係......” 婆婆直接掀翻了餐桌,大喊道:“甚麼本來就是他的?!你帶着房本嫁到我們家這房子就是我們的。” “這事跟我兒子商量了嗎?跟我這個當婆婆的吱聲了嗎?就這麼自作主張,你眼裏還有沒有長輩,有沒有這個家?!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