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守了十年的彝繡非遺工作室,和國風品牌合作,品牌靠這系列單月賣了五千萬,還拿了文化扶持專項款一百萬。 品牌方總監說:“這紋樣是你的獨門手藝,專項款裏分你三十萬當版權費。” 到了打款日,那三十萬進了總監表妹的賬戶。 我衝進辦公室:“王總監,那三十萬的彝繡版權費,怎麼打到林助理賬戶了?” 王總監頭都沒抬:“這系列能爆,是林林運營短視頻賬號的功勞。” “你呢?”王總監瞥我一眼,“上次品牌直播,你嫌鏡頭晃眼不肯露臉,沒點合作態度啊。” 我氣得渾身發抖:“她連穿繡線都能纏成結,憑甚麼拿版權費?” “少擡槓!”王總監把解約協議推過來,“專項款是給品牌的,我想給誰就給誰,不想幹就解約。” 我盯着協議上的字,雖然不甘心,還是簽了名。 “以後客戶找上門,別來我工作室。” 他蹺着二郎腿笑:“放心,我們早找好工廠做機器繡了,比你快多了。” 可他沒想到,產品出來的那天,我就把他們告上了法庭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