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在末世的喪屍潮中後,我穿成了剛回到豪門的笨蛋真千金。 本以爲可以被豪門帶飛,沒想到家人只偏愛假千金。 她獨享別墅一整層的空間,原主卻只能窩在傭人都不住的地下室。 生日宴上,原主被母親安排在後廚洗碗,而假千金收到的禮物堆滿了房間。 原主自幼長在偏遠的山區,靠着資助才勉強讀完了初中。 假千金從小接受精英教育,在起跑線上就領先衆人。 一睜眼,我穿到了原主被假千金從樓梯上推下去這天。 母親在一旁安慰假千金: “不怪你,要怪就怪那個蠢貨不知道躲。” 大哥附和:“就是,她笨死了,我可不認她那種笨蛋做妹妹。” 父親沉默半晌,沉聲道: “對家族沒用的人,不該是我的女兒。” 我想起原主只考了36分的英語試卷,很是茫然。 從末世而來,英文字母都沒認全的我,恐怕還不如原主。 但幸好,我有的是不同尋常的力氣和手段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