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天生鳳凰骨,卻流落在外一百年才被林家認回。 本以爲可以一家團聚,可我才認回不到兩個時辰, 母親就說我是天生壞種,在認親宴上當衆指控我偷了姐姐的鳳凰骨。 她指着病榻上的姐姐,逼我當衆自削骨肉: “林無憂,若不是你這個在孃胎裏就偷喫的賤種!我的霜兒怎麼會先天不足?” “你要是還有點良心,就自己把骨頭剔出來還給她!” “否則,我就當沒生過你,將你當場誅殺!” 全族人都在罵我竊取天恩,逼我以死謝罪。 我這才知道,原來他們不是想認親,而是想要我的鳳凰骨給我姐姐治病。 我笑着解開衣衫,露出那塊金光流轉的骨頭,問他們是不是真想要。 母親罵我廢話多,親手將我開膛破肚,削肉剔骨。 沒想到,她剛剔下我的骨頭給姐姐換上, 下一秒,又跪在地上,哭着求我把骨頭收回去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