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是個老思想,堅信女孩最重要的是身子清白。 她在我們手臂上點了顆紅痣,叫“守宮砂”。 “這砂要是淡了、沒了,就是破鞋。” 我是家裏的苦力,天天搓衣服、刷地,手臂上的紅痣早就被水泡淡了。 妹妹十指不沾陽春水,那顆痣永遠紅得像血。 那天我例假來了,疼得在牀上打滾,牀單上沾了一點血。 媽媽看見了,衝過來抓起我的胳膊一看,紅痣沒了。 “好啊!才12歲就學會跟野男人鬼混了?” 她瘋狂拿納鞋底的針扎我的大腿。 我疼得哭喊,她卻把我關進地窖反省。 “甚麼時候承認了那個野男人是誰,甚麼時候給飯喫。” 我躺在地窖裏,身子越來越冷。 我想,或許,媽媽是對的。 我用最後一點力氣,咬破手指,在手臂上重新點了一顆紅痣。 媽媽,你看,紅痣還在,我是清白的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