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天生狂躁症,誰敢讓我不痛快,我就讓他全家這輩子都痛快不了。 小時候表弟搶了我版變形金剛,我直接把他打骨折,讓他成爲變形金剛。 工作後組長搶佔我的項目署名,我把他收受回扣的賬單公之於衆,他終身被行業禁止。 漸漸地沒人敢惹我。 都說我是沒心沒肺的瘋狗,直到家裏讓我嫁給京圈千金林娜然。 訂婚宴的後臺休息室,她的白月光踩着我的鞋罵我。 “江北,聽說你在精神病院住過三年,像你這種有案底的瘋小子,也配進傅家大門?” 林娜然的死黨們瞬間鬨笑,等着看我發病出醜。 我反手抄起桌上的水果刀,貼在了她頸動脈上,笑的邪性。 “林娜然,你的王凌恆這麼多,少他一個也沒關係,對吧?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