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符歡是商業聯姻最失敗的典範。 我們像兩條瘋狗,撕咬了十年, 唯一的休戰理由,就是女兒暖暖。 可現在,暖暖自殺了, 我向符歡提出離婚。 “根據婚前協議咱倆無共同財產,反正我們是商業聯姻,此生不復相見......” 不等我說完,符歡隨手把手中的咖啡杯砸在我額頭上。 “我不同意,我要你做一輩子的綠毛龜!” 我憤怒地扇了她一巴掌。 “我們之間根本沒有愛,你強留着我有甚麼用?符歡,我可不想讓我的墓碑上刻着你的名字!” 我轉身離開,口袋裏的“肝癌晚期診斷書”硌得我生疼。 醫生說,我隨時都可能要死了。 我只有下輩子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