丈夫死後,給我留了一筆錢,規定我必須裝窮十年,就連兒子也不能說。 大年初二,剛好十年期滿。 兒子卻催我爲他上司準備家宴。 席間,兒子給我灌酒。 一杯接一杯,不容推拒地灌進我喉嚨。 酒燒得人發暈,兒子湊到我耳邊: “媽,你就順着王總一點,讓他碰碰也沒甚麼,我前途可就靠你了。” 王總掃過我的全身: “我就喜歡你這樣經事的女人,懂事,知道怎麼讓男人舒服。” 他一把摟住我坐在他身上。 那隻汗溼的手順着我大腿就往上摸。 濃烈的煙臭,燻得人作嘔。 兒子竟在一旁笑着,把我和王總往房間推。 我掙脫開來:“你要賣媽求榮?” 兒子瞬間變了臉: “升不了職,我就結不了婚。這破房子,人家根本看不上!” 可他不知道,他本就是我收養的。 這破房子,我明天就賣。 至於他父親留下的千萬遺產,他也永遠不必知道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