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天生骨骼清奇,血液有生白骨活死人的功效。 爸爸媽媽一次又一次把刀揮向我,賣掉我流出來的血來滿足私慾。 漸漸地,他們不再滿足於簡單的金錢交易,把我拉去了街角深處那家神祕的心願交換所。 爸爸指着當時尚且年幼的我,滿臉貪婪: “老闆,聽說你這裏甚麼心願都能實現,用這丫頭的血,能換點甚麼不?” 第一次,爸爸用一袋血換了升職加薪的機會。 第二次,媽媽用兩袋血換了重返少女的容顏。 第三次,妹妹用三袋血換了名牌大學的錄取。 第九十九次,我用瘦得只剩皮包骨的手,顫顫巍巍地舉起一小杯血液,第一次爲自己提出心願: “我要放棄這份特殊能力,把它轉移到妹妹身上!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