繼姐婚禮當天,我穿着伴娘服被警察拖出了酒店。 酒店大堂內喜氣洋洋。 我的繼姐發了條朋友圈:“幸好媽媽明事理,纔沒讓沒那種道德敗壞的人毀了我的婚禮。” 我當時還不敢相信。 警局的角落裏,我捂着被扇腫的臉哭着喊:“媽,方悅的項鍊真不是我偷的,你養了我二十年,你還不瞭解我嗎?” 我媽那充滿怒氣的聲音響起:“秦念,幹了錯事不要緊,重要的是你得學會認錯!你怎麼到現在還在嘴硬!” “方悅從小親媽就沒了,我多照顧她一點怎麼了?” “人家老方家價值300多萬的傳家寶,你居然敢去偷!能不能別老給我丟人!” “我已經替你寫好了諒解書,只要你承認是你拿的,你繼姐說可以既往不咎。” 我盯着那張已經寫好了諒解書,笑出了聲:“好,我認。” 當我在諒解書上按下手印後,我心中暗道。媽媽,以後我再也不會給你丟人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