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師小叔寵了我十年,每晚都用硬朗的懷抱哄我入睡。 初潮染紅了他西褲,他也只是摸着我小腹笑“我的小暖長大了”。 我溺斃在他的溫柔裏,仗着沒有血緣關係,十八歲的我吻上了醉酒的他。 那晚,他幾乎將我撞碎。 可清醒後,他卻以賣淫罪將我告上法庭。 他知道我身體不好。 因爲我爸媽爲救他死在我面前,我抑鬱多年。 知道我名聲不好。 因爲他女徒弟對所有人說,我是插足他們的第三者。 可他還是這麼做了。 因爲他要給初入律所的女徒弟一個揚名的機會。 法院最終判我三年。 出獄時,他在監獄門口朝我伸手: “知道錯了吧?跟我回家。” 我揮開他的手,轉身就走。 我確實錯得離譜。 所以,重生系統找上門,說能回到過去,拉住爸媽救他的手時。 我立刻答應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