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眼撞破老公和祕書赤身交纏的那天,我沒哭沒鬧。 而是連夜整理了300頁出軌PPT,一股腦發上了老公在的所有羣裏。 當晚,祕書就在羣裏給我道了歉,【紀太太!對不起!都是我一個人的錯!】 【是我單方面暗戀紀總!跟紀總沒關係!我這就辭職!】 可我沒等來她真的辭職,而是等來了老公給我發的律師函。 老公以我損害了他和祕書的名譽權,將我告上了法庭。 法官當場宣判我罪名成立,勒令我在公衆平臺給老公和祕書連續道歉15天。 法庭外,老公摟着祕書的腰,厭惡的對我說道:“你不是很喜歡讓人道歉嗎?那你道個夠啊!” “如果15天后若箋這口氣還沒消,那我就繼續告!” 可爲甚麼,後來我才道歉第三天,他就哭了?
完本